服务政策

1 一星期包换
1.1 包换的条件
      1.1.1 自购机之日起7天之内(含),如果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非人为的主机性能故障; 
      1.1.2 属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主机保持完好,表面无损伤、无深度划花、无大面积污迹、液晶显示屏无损坏;
      1.1.3具备原始购机凭证和保用卡;

1.2注意事项
      1.2.1 包换时只更换同型号的主机,包装(彩盒、泡沫、说明书等)及附件不予更换;
      1.2.2 对于表面损伤、深度划花、大面积污迹、液晶显示屏损坏的只给予保修。特殊情况必须换机的,需酌情收回材料成本费;
      1.2.3 公司特价销售的机器只给予维修; 
      1.2.4 更换主机时,销售商必须在原保用卡上注明新主机的机身序列号,并盖章确认。以便顾客更好地继续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1.2.5 随机附件属赠品,不执行包换政策。

2 一年保修 
2.1保修条件 
      2.1.1 自购机之日起1年之内(含),如果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非人为的主机性能故障;
      2.1.2 未私自拆机、属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
      2.1.3 具备原始购机凭证和保用卡;

2.2 注意事项
      2.2.1 符合保修条件的不收取任何的费用; 
      2.2.2 除主机外,内置锂电池保修六个月,其余随机附件均不属于保修范围.您可以选择付费购买,如在保修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可提供付费维修服务: 
      无有效保用卡及 原始购机凭证的; 由于正常磨损引起的周期性检验、维护、维修或更换部件等;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外壳表面及液晶显示屏的损坏;由于坠落、挤压、撞击、高温、腐蚀、浸水、受潮及其它人为造成的损坏 ;
      由于水灾、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或异常电压造成的损坏;
      未按原机附带产品说明书中的维护说明使用引起的产品故障 ;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的损坏;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的损坏; 
      用户私自拆机、改装或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的损坏;
     产品主机或保用卡注明的型号、机身序列号及发票已经更改、删除、移动或不可辨认;

3 全国联保  
3.1 凡属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均可在本公司授权的任何一个售后服务点凭相关购机凭证得到相应的保修与维修服务.   
3.2 因维修网点建设及完善的原因,而造成部分地区不能及时提供维修服务的,请直接将产品寄回本公司维修。
说 明:
    在免费保修期内,丁果售后服务部拥有更换后的故障部件的所有权。原购机发票和保用卡是顾客获得服务的唯一凭证,因此,请销售商完整填写保修卡 并开启相应销售发票并请求用户妥善保管。

4 保修期计算   
4.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用户购买日期以有效购机凭证或保修卡上盖章注明的购机时间为准。   
4.2 若用户无法提供有效购机凭证,则该机器的三包期限、免费维修期限将以主机编号所示生产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享受保修服务(此类机不享受包换政策),如损毁或是假冒机身号码则视为已过保修期处理。   
4.3 购机凭证或保修卡上必须详细记录产品型号、机身号码、购买日期并加盖销售印章方为有效。